最高法院要求各级法院为救灾提供司法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6日20:0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26日电 (记者 杨维汉)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要注意做好稳定人心的工作,严防极少数人借机扰乱和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王胜俊是在26日最高人民法院抗震救灾专题会议上提出上述要求的。他强调,各级法院要高度关注当前灾区的社会治安状况,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要重点预防和依法惩治故意散布虚假、恐怖灾情信息,严重影响人心稳定的行为;盗窃电力设备和破坏电力、运输、通讯设备,危害抗震救灾和公共安全的行为;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严重危害灾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行为;为牟取暴利而哄抬物价、非法经营的行为;利用灾民伤亡,盗窃、抢劫灾民财物的行为;以募捐救灾名义进行的诈骗行为;破坏抗震救灾设备的行为,以及在抗震救灾、恢复重建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贪污、挪用救灾、募捐款物犯罪,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等。

  王胜俊还强调,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及时审理和判决,使灾区人民切实感受到人民法院维护灾区稳定和依法惩罚犯罪的决心。要积极排查灾后重建过程中的各种矛盾纠纷,以积极疏导、化解矛盾为要旨,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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