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行政机关接受捐赠不能提取工作经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8日08:58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5月27日电 (记者常红)27日,民政部新闻发言人俞建良答记者问时指出,对捐赠款物的管理、调运不能提取管理费。

  行政机关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接受捐赠不能提取工作经费;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及组织章程,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和开展慈善救助项目,可以提取一定比例的工作和项目运作费用,但具体比例应当告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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