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规定重灾区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9日06:4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都江堰、彭州、崇州等重灾区群众可凭户口,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余额!昨日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支持汶川地震受灾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重建家园的紧急通知》。针对地震灾害情况,灾区公积金的提取使用将特事特办。

  重灾区群众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以前提取公积金主要用于住房消费,失业、重大疾病等情况下才能一次性提取,而现在不用核实用途,不用提供受伤、死亡等证明,重灾区群众就能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职工本人或配偶、子女、父母户籍关系在重灾区的,可凭户籍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在今年12月31日前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据介绍,重灾区涉及都江堰、彭州、崇州及我省确定的德阳、绵阳、广元、雅安、阿坝等市(州)的部分县(区)、镇(乡)等。

  针对成都市中心城区等其他灾区,受灾职工也可凭有关部门出具的本人或配偶、子女、父母的房屋损毁证明,正规医院出具的伤残证明、死亡证明,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余额。

  不能按时还贷 6个月内不催款

  由于地震发生后,很多重灾区群众生活、工作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能否按时偿还公积金住房贷款成了一个难题。为此,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特事特办,灾情发生后6个月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受托银行不进行贷款催收、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

  同时,因参加统一组织的抗震救灾工作影响正常还款的借款人,经所在单位或抗震救灾指挥部门出具证明,同样在6个月内不催收贷款。

  重灾区购经适房首付降低一成

  “对于重灾区购买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首付房款的金额由30%调整为20%,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减轻重灾区群众还款压力,特地将首付款降低一成,贷款年限增加10年。震灾后办理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评估机构应在评估报告中增加住房受损程度的内容。

  公积金项目取消开发商资质要求

  以前,房屋开发企业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积金贷款项目,必须达到三级资质等级。据了解,在重灾区的公积金贷款合作项目中,取消了对开发企业的资质等级和销售进度的要求。这样职工购房还款方式的选择面也更广。

  对于震灾前已签订合作协议的贷款项目,开发企业应尽快出具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安全情况的评估结果,勘察有无安全隐患,是否适宜继续销售。

  记者陶玲实习生沈可成

  □相关链接

  重灾区公积金办理地

  都江堰:幸福大道银杏广场对面工商银行临时办公处(帐篷内)电话:87122138彭州:彭州市天彭镇金彭西路79号电话:83885794崇州:崇州崇阳蜀州北路电话:82313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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