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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民政厅:不存在挪用救灾帐篷现象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9日08:14 兰州晨报
有关部门就“秦州城区市民搭建救灾帐篷进行避震”举报调查发现不存在挪用救灾帐篷现象 本报讯(首席记者朱婕)针对公众对“秦州城区市民搭建救灾帐篷进行避震”的举报和质疑,近日,天水市秦州区政府相关部门已根据举报地点进行实地调查,并在城区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未发现救灾帐篷挪作他用的现象。 记者5月28日从省民政厅了解到,“5·12”汶川大地震波及我省天水,破坏烈度为7度,4级以上余震达156次,造成9人遇难,61人受伤,其中重伤10人。 是建国以来天水市震级最强、范围最大、危害程度最重的一次地震灾害。灾情发生后,公众反映天水市秦州区一些市民有搭建“救灾帐篷”进行避震的行为,天水市秦州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安排调查,由公安部门牵头,综合执法、民政及7个街道办事处配合,以社区为单位,组成工作组深入进行核查清理。经核查,城区共发现有“民政救灾”字样的帐篷18顶,均为天水市民政部门直接发给海林厂受灾职工的,核查中发现23顶虽没有“民政救灾”字样或“红十字”标志,但类似政府救灾的帐篷,经详查均为自行购买使用。另外发现一顶军用帐篷、7顶仿军用迷彩小帐篷,经核查,军用帐篷为搭建者部队朋友转赠使用,7顶仿军用迷彩小帐篷位于天水市新华路一带,其中3顶为居民自购,2顶分别在兰州和西安自购,1顶属西宁亲戚转赠,1顶属朋友转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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