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答灾区志愿者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9日17:43 正义网

  主持人:今天谈到另一个话题,这么高的关注度最大的作用是网络媒体。

  金锦萍:对。这充分说明现在民众已经从盲目的捐赠者变成了渴望充分信息透明的更为明智的捐赠者,将会要根据自己所掌握的信息作出判断:是否捐赠、捐赠给谁。

  主持人:要看到我捐的钱用在哪里了,需要一个反馈。

  金锦萍:对。这是一个非常合理的要求。而且所有的慈善组织若要持续健康发展,最大的资源就是来自于民众,来自于民众的信心和支持,这种支持可能是金钱,也可能是劳动力。所以,对民众来讲,这个权利是完全正当的,基金会要确保民众的知情权。从地震发生到今天是第十六天,这样的一段时间内实际上一方面公众是很热情的,另一方面也有理性存在,我们会担心会不会辜负我所托。就像刚才说的,信任是基础,相关的制度要确保。一旦出事情,后续的惩罚手段也应该跟上,例如必要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予以刑事处罚。

  主持人:我想谈一个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民间组织管理中的管理费的提取

  金锦萍:这涉及到基金会的行政支出问题。一个组织要运行的话,行政成本不可能避免,不能指望所有的工作人员都是志愿者,所以会发生比如所雇佣的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什么的。还有在实施公益项目的时候也会有一些成本支出,办公费用。

  金锦萍:如果你跟公众说慈善机构是零成本,大家反而觉得不可信。我们在捐赠的时候,尽管想把善款全部用到灾区,但是花钱也需要成本。成本的存在是合理的。问题在于这个成本在多大限度内是可以接受的,而且如果在捐赠的时候是不是要告诉成本大概有多少才是合理的?目前基金会管理条例中规定基金会的行政开支是不能超过10%的。

  金锦萍:突发事件发生的时候,募集捐款时的成本是很低的,不需要做广告,但是还是不可避免有成本发生。比如执行中的成本发生,所以不能说有成本是不对的。基金会相当于一个周转站,存在成本是合理的。我们的民众需要理性接受这一问题。但是目前已经有组织正式向公众承诺,不从里面提取任何费用。

  主持人:有人置疑红十字基金会里面的工作人员是公务员的体制,政府给拨款,所以就不应该提取这个管理费了。

  金锦萍:我们在讲一个慈善组织的时候其收入来源有很多种,有财政的支持,还有民间的捐款,还有自己的一些所得也会有,例如把钱放在银行里还有利息呢。无论资金来源于哪里,都是对于慈善组织的支持。基金会应该将这些财产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中所确定的规则予以使用。有些用于办公开支,有些用于公益项目。但是还需要明确的是,如果捐赠者指定了意图的,那么得充分尊重捐赠者的意愿。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我们很快的进入到了第三个问题,想请金老师给我们谈一下除了您刚才说的捐款捐物还有好多志愿者的行为,这方面您给我们大家讲一下好吗。

  金锦萍:在一个重大事件或者是公共事件发生的时候,志愿者是非常引人注目的一个现象,尤其是这一次,志愿者奔赴前线的时候会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自己自发去,没有任何的组织性,另一种是通过一定的机构组织起来的,例如NGO或者是NPO自身组织起来大家一块儿去。比如有些NGO就是一个救护方面的协会、或者是无线电爱好者协会等所以志愿者到前线和灾区的时候是不太一样的。志愿者有一些只能提供简单的劳动和时间的,比如说帮着抬抬高伤员,帮着分发食物。还有一些就比较专业,例如心理医疗师,大货车驾驶员等。在这次救灾中,志愿者反应迅速,服务贴近个体需要,为灾民可以提供他们所需要的服务。

  金锦萍:但是现在也看到有一些报道说四川有关部门或者是共青团中央说暂时不要前来,因为众多的毫无组织的志愿者增加了一些负担,比如说在食宿方面的,交通的堵塞等等。这个不是志愿者的错,主要是缺乏必要的信息平台,就是及时的发布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志愿者,哪个地方我们急需哪一类型的志愿者,信息公布之后志愿者就知道该到哪里提供怎样的服务。还需要有协调体制,不能大家都去一个地方,避免资源的重复,例如有的地方志愿者很多,大家去了以后都不知道干什么才好。但是有些地方却没有志愿者

  主持人:那么是否需要有相关规则呢?

  金锦萍:是啊,对于志愿者而言,只要她有服务的意愿的话都值得赞美和肯定。但是必要的规则还是应该遵循。例如某个志愿者不是一个医生,但是却有健壮的体魄力,可以帮着大家分发食物。即使从事这一类的服务,也要善始善终,要退出志愿服务也要做一些交接工作。志愿者的服务有可能会导致一些比如说损害也有可能,或者是自己受到损害了,这个时候责任要由谁来承担呢?目前的制度在这个方面还是空白。

  主持人:我们刚才也说了志愿者的热情这么高,我们怎么给他们一个管理的组织

  金锦萍:志愿的本质是常尊重人的自由意志,去不去服务,想提供什么样的服务,都源于人的自愿。其实就是对人的自由选择的尊重。如果太多的规则让志愿者没有选择自由的话,就不是志愿行为,转化为职务行为了。但是另一方面的确是大量的无序的志愿者聚集在一个场合时,会看到很混乱的状况,有些地方资源被浪费,还有一些地方没有人服务,这的确是需要信息平台和组织才可以。我建议有一些志愿服务机构产生,招募自愿者,发布公告。

  主持人:可以对这个信息发布而且对这个资源有一个控制或者是协调。

  金锦萍:对,比如某志愿服务机构公布这个消息,让大家知道哪里需要什么样的志愿者,到什么地方报名;志愿服务机构初步审查是否合乎条件,筛选完了以后要对这些志愿者进行一定的培训,告诉他们必要的注意事项,需要配备一定的防护设备。甚至有时候需要考虑为志愿者购买保险。

  主持人:我们目前还没有您说的这种志愿服务机构吧。

  金锦萍:其实我们有,比如说像08年奥运会的话,我们现在看到很多志愿者的工作是通过志愿服务机构的组织有序开展的。但是由于这次灾情发生特别的突然,在救灾初期根本来不及作出这样的安排,因为时间就是生命。但是现在就需要有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了。实际上有一些小型的非营利组织已经在做了,他们根据自身的组织特点,在组织内部发布招募公告,组织成员奔赴灾区。但是从整个救灾行动来看,对于志愿服务还是缺乏有序的协调和组织。

  主持人:如何整体评价这次公众的捐赠行为和他们的担忧?

  金锦萍:慈善领域本身就是善心的体现,我们看到了人心之美。其实我们人性已经被激发出来了,一方面有那么多的捐,另一方面也应该看到慈善组织的工作人员也很辛苦,他每天需要在那儿值班,不断的接受电话咨询,要整理一些票据,同时还要受到一些置疑。所以我们想到,当我们在提要求的时候,是否是合理的要求,应该通过怎样的程序来进行。这么多的捐赠者不可能大家都去查帐的,即便去了也不见得能够看明白账簿。这时候需要专业的审计机构介入。审计机构介入以后会给你一个明确的财务报告。当然信息公开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因为如果善款不断的加入的话,这个信息也需要不断地更新。更重要的一点就是构建长效的监督机制,不是说为了这次地震怎么样,如果以后我们不幸还有一些公共事件发生的话是不是也需要这样呢,必要的监管机制才是确保我们公众的信心

  主持人:红十字会和红十字基金会究竟是什么关系?

  金锦萍:红十字会并非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国际上有红十字会,所以在世界各国也基本上都有红十字分会。红十字会的宗旨非常的明确的:例如救死扶伤啊,人道、志愿精神啊等等。红十字会在全世界的声誉非常好,可以说跟她在很长时期以来所从事的活动有关,她的成员活跃在所有的战争啊或者是一些突发事件的领域。红十字基金会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这个基金会的主管单位就是红十字总会,红十字会和红十字基金会是相互独立的两个法人。

  主持人:因为时间的关系,我们今天就谈到这里。刚才我问了几个问题其实都是比较浅的,我觉得每一个问题其实都能深入进去谈到很多。今天话题其实涉及到三个比较大的问题,志愿者怎么管理还有一些组织机构和法律地位如何定位?我感觉还是需要我们另外再做一次的更深入的访谈。我们应该再重新的找一个机会再详细的谈一谈,今天我们就先到这里。感谢金老师,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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