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副司长介绍捐款管理情况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30日16:2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5月30日消息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16:17直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的报道,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副司长庞陈敏介绍:

  为帮助灾区解决应急和恢复重建需要,民政部于5月24日向四川、甘肃、陕西和重庆及时下拨接收的捐款12.766亿元,其中分配四川省9.766亿元(含定向捐款54800万元,安排非定向捐款39200万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生产过渡性活动板房,安排3660万元紧急了采购2000吨蓬布);分配甘肃省2亿元(其中安排非定向捐款1亿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甘肃灾区组织生产过渡性活动板房);分配陕西省9850万元、重庆市150万元,用于学校和灾民住房恢复重建。

  民政部接收的捐赠款的上缴程序:民政部接收的每笔捐赠资金直接缴入中央财政汇缴专户。具体程序是:民政部收到的捐赠资金,首先汇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凭民政部开具的缴款通知书上缴民政部—中央财政汇缴专户。从银行汇款的捐款,经银行、民政部、财政部三个工作环节后,最终确认捐款收入,约需2-3个工作日;直接交支票和现金的,第二天即可确认收入。

  向民政部捐款目前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通过银行向民政部捐赠账号汇款;二是通过邮局向民政部汇款;三是使用现金或支票到民政部现场捐款。民政部收到捐款后,如果是现场捐款,可以当时开具发票和感谢信。非现场捐款,在接到邮局捐款或银行捐款到账后,财务部门将开具收据,并将收据寄送捐赠人。二、救灾捐赠款的使用。救灾捐赠款主要用于:1.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灾民;2.解决受灾群众衣、食、住、医等生活困难;3.帮助受灾群众恢复重建倒塌损坏的房屋;4.支持受灾地区恢复重建公共福利服务设施;5.经省级人民政府和民政部批准的直接用于救灾的其他费用。

  下一步的捐款使用分两部分安排,一是定向捐赠,根据捐赠人意愿实施,如定向捐赠过于集中某一领域或某一项目,将征求捐赠人同意后,根据灾区需要做调整使用;对于非定向捐款,分两阶段使用,在应急阶段,根据灾区需求,可以使用救灾捐赠资金采购帐篷、活动板房、彩条布、棉被褥、衣物、食品、饮用水和其他生活物资,用于解决灾区群众生活急需,也可以补助地震受伤人员的救治。待灾区恢复重建规划制定后,捐赠款主要用于灾区的恢复重建,重点帮助受灾群众恢复重建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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