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灾区可设立临时接种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30日21:4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30日电(记者刘奕湛)卫生部30日公布的《灾区预防接种指南》指出,根据工作需要,灾区可设立临时接种点,接种点应设在临时居住点、临时学校、临时医疗救治点等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

  《指南》指出,接种点要有醒目的标示或标记,接种点需配备有疫苗和稀释液的储存设备。每个接种点至少应配备2-3名工作人员参与现场接种工作,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给予现场技术指导。

  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做好社会宣传、人员登记、疫苗管理、接种实施、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等工作。教育部门应积极协助做好幼儿园和学校的接种工作。

  此外,《指南》还对疫苗储备、接种原则、疫苗预防接种登记及上报等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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