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办谈保护使用救灾捐赠款物八原则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2日20:2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六月二日电(张冬冬 黄飞)“自愿捐赠,不得摊派,尊重意愿,专款专用,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公开透明,加强监督”。这是中国政府为保护抗震救灾捐赠人、受赠人和灾区受益人合法权益所作出的承诺。

  今天下午,中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副主任马儒沛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发布会上,对世人再次强调上述原则。他保证:“捐赠款物要全部用于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国侨办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灾后重建的规划,并充分尊重和认真履行捐赠人的捐赠意愿,确保救灾款物及时足额拨付灾区和受灾群众。

  截止到六月一日十七时,全球华侨华人通过“侨爱工程”、驻外机构、中国红十字会、慈善总会,以及涉侨部门等各种途径,为中国抗震救灾捐款捐物十一点三三亿元人民币。

  马儒沛称,国侨办计划在三至五年内,按照“两个百所”的目标,由华侨捐赠资助一百所侨爱学校和一百所侨爱卫生院的建设。目前,已先期启动三十所侨爱小学,三十所侨爱卫生院的筹建工作。与此同时,近期还将重点抓好绵竹城北中学、彭州通济中学两所中学的援建工作,通过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启动四所活动板房临时过渡学校的援建工作。

  国侨办国内司司长程铁生在新闻发布会上补充说,华侨捐赠是侨务部门一项长期的工作。在各级侨务部门的实践过程中,华侨捐赠工作形成了“协调、监督、激励、反馈”四个机制。通过对项目的监管,一方面真正保护华侨的捐赠合法权益;另一个方面也在海外产生了非常好的影响,得到了广大海外侨胞、港澳同胞的高度赞誉。

  程铁生说,对这次抗震救灾中对华侨捐助的款物,一定要做到专立账户、专人负责、账目清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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