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规定物资发放实行实名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3日14:36 CCTV《第一时间》

  昨天,民政部颁布了《汶川地震抗震救灾生活类物资分配办法》,对救灾生活类物资分配、发放和使用原则等了作出明确规定,要求生活物资的发放要实行实名制。

  《办法》要求,灾区各级政府要设立救灾生活物资调配中心;灾民集中安置点将统一设立生活类物资发放点,并公示负责人名单和联系方式。 抗震救灾生活类物资分配要做到专账管理,专人负责。发放的各类物资将登记造册,而物资分配的实名制,是指每张物资收发单以及存档记录应当由负责人签字。民政部救灾救济司救灾处处长 李保俊:现在我们(发放的)主要根据一个是灾情 灾情大小 灾害损失程度有多大 第二个是紧急转移安置的人数 到底有多少人 第三个是需求 这次还专门强调了对老幼 妇女这方面的特殊需求。

  此外, 民政部还颁布了《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各级接受单位应就各自有关救灾资金物资和管理使用情况,通过网站、发布会、媒体、公开栏等有效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民政部救灾救济司救灾处处长 李保俊:接受到的物资每天都会有更新的 都得向社会公布 每分发一批物资 也都得上榜 帐目公布 审计部门已经进驻灾区 已经在全程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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