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数省份出台措施监管安置房及生产原料价格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3日19:4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3日电(记者 江国成)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日介绍,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半数省份对抗震救灾帐篷和过渡安置房及生产用原材料价格进行临时干预或出台强化监管措施。宝钢等企业承诺抗震救灾过渡安置房用原料不涨价。

  据介绍,发展改革委5月份发出《关于加强抗震救灾帐篷和过渡安置房及生产用原材料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后,山东、陕西、河北、辽宁、吉林、天津、上海、江苏、湖北等9省市率先采取相关价格监管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近日,安徽、福建、广西、广东、北京等省市物价部门也出台类似政策。

  宝钢集团近日郑重承诺,其所生产的用于抗震救灾的彩涂钢板等产品价格一律维持5月11日震前水平,保证不涨价。从2008年5月11日至今,宝钢集团已累计接订上海市政府委托上海建工集团订购的彩涂钢板3万吨,重庆市政府委托三峰钢结构公司订购的彩涂钢板0.3万吨,出厂价均与5月11日相同,没有涨价,对后续接订的抗震救灾用彩涂钢板也将实行同样价格政策。

  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也承诺,对供货给可发性聚苯乙烯工厂直接用于灾区过渡安置房生产的苯乙烯材料,其价格一律维持在5月11日前价格水平,并确保稳定供应,其他涉及直接用于抗震救灾物资生产的产品也按此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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