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捐赠物资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5日07:34 新华网

  新华网太原6月4日电 (记者刘翔霄) 山西省红十字会负责人4日受访时表示,为防止伪劣药品、棉质纤维制品流入四川地震灾区,今后对于不能提供相关检验合格证明材料者,红十字会可拒绝接收捐赠。

  山西省红十字会近日下发《关于赈灾捐赠物资接收事宜的紧急通知》规定,生产或销售企业捐赠的药品,无论口服或外用药,捐赠者均须随捐药品提供批次药品的国家质检合格证书。捐赠药品若由捐赠者从正规药店购买,捐赠者须提供随捐药品发票及名称、数量、价格、批号等相关资料。

  此外,成批量捐赠棉质纤维(里料有填充物的)等新生活用品的企业或个人,应提供由省或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产品质检合格证书。棉质物品若属商店购买,捐赠者则须提供含品名、数量和价格的购货发票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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