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败诉的河南籍高考移民学生将回原籍考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5日08:03 法制日报

  法制网讯 记者 台建林 10名原籍河南的学生被认定属“高考移民”,为争取在陕西参加高考的资格,将招生办诉至法院(本报七版5月20日曾作报道),一审败诉。在教育部的协调下,这些考生将回原籍考试。

  高筠原籍河南南阳。2006年,她父母在西安北郊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后,全家迁往西安。他们咨询得知,在西安买房落户,孩子也能跟着过来参加高考。然而,今年高考报名时,却接到不能参加高考的通知。据悉,在西安市,像这样被取消资格的学生共有88名。

  于是,10名相同遭遇的河南籍考生将西安市招生办等3家教育部门起诉到灞桥区法院。

  5月15日,本案开庭。在法庭上,围绕孩子们是否符合西安市的相关高招政策,原告、被告双方展开辩论。

  双方辩论的焦点围绕着陕招办[2007]28号文件中规定,“考生本人或随父亲(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等正常迁转在陕落户者,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西安市灞桥区招生办代理人辩称,西安市高考报名文件的规定只限于“军转安置、工作调动、再婚或原籍在西安”四种情况,不包含因买房或买户口等其他原因迁入者。“非正常落户、10名考生及家长均未在西安入住、无西安学籍……”3家被告单位均认定10名学生属“典型的高考移民”。

  5月26日,10名考生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5月30日,10位考生又上诉至西安市中院。

  与此同时,家长们提出让考生回原籍参加高考。灞桥区法院积极与灞桥区招办、西安市招办、陕西省招办和省教育厅协调此事。

  随后,陕西省招办紧急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提出申请,请求10名考生返回原籍参加高考。

  6月2日,在教育部的协调下,河南省招办同意接收10名学生回原籍考试。目前,10位考生已经回原籍报名准备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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