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涉嫌诽谤案16日被传讯出庭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6日09:18 人民网

  人民网6月6日电 台湾前“海军舰管室中将主任”雷学明等五名将校,两年前自诉陈水扁等人涉嫌诽谤案,台北地方法院承审法官,在陈水扁卸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后已发出被告传票,定6月16日上午10时传讯陈水扁出庭。创台湾司法史上首位卸任台湾地区领导人,依被告身份被传讯出庭纪录。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北地院这次以被告身份传讯陈水扁,若他不出庭,除非法官心证是要判决陈水扁无罪,或认定虽涉及诽谤,但只判拘役、罚金等轻罪,可不必再传讯外,否则还会再传讯。若认定无正当理由一再不到庭,将比照一般不出庭的被告,采取拘提等必要法定措施。

  陈水扁自520卸任后,去除法律赋予在职台湾地区领导人的“刑事豁免权”保护伞后,他和他的家人,可说官司缠身。6月16日是否出庭?势必引发民众瞩目,若准时出庭应讯,将会比照李登辉出庭作证规格,台北地院将会和“国安”单位,采取相关维安和安全措施,维持法院内外秩序,贴身随扈也可在不佩枪情况下,陪同进入法庭。

  雷学明和昔日部属,前“海总舰管室少将副执行长”王琴生、前上校组长张瑞帆、康世淳、中校参谋程志波等五人,是在2005年12月8日提出自诉。

  雷学明等五人认为,陈水扁在2005年12月1日“三合一”选举前,接受电视访问谈到拉法叶案时,不实指称他们伙同在监的前海军上校郭力恒,在拉法叶舰采购案中,收受两千万美元佣金。前“立委”徐国勇、“立委”赖清德,也召开记者会,指他们是收贿团体,严重妨害他们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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