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市委回应公务员辞职创业报道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6日19:37 大河网

  (大河网记者陈耀文 郭俊华)6月6日,新京报以《商丘出资数十万鼓励公务员辞职经商引争议》为题报道了商丘市全民大创业活动,引起网友广泛关注。今天(6月6日)下午,记者从商丘市委宣传部获悉,鼓励公务员辞职经商只是商丘市思想大解放、经济大开放、全民大创业活动的一部分,是为了解决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创业的政策问题,避免公务员创业时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

  在商丘市委发给记者的材料中,记者看到了相关的规定,在《关于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全民创业的若干规定》关于创业“主体”的规定中,对于公务员辞职创业有如下表述:

  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带头创业。(1)公务员辞职创业,可按照本人“工龄*5*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其社会保险关系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和接续,辞职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养老保险费。辞职创业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协议,解除工作关系。(2)全供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卫生、教育系统除外,下同)辞职创业,可按本人“工龄*3*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其社会保险关系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和接续,辞职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养老保险费。(3)超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竞争不上的3年内带薪离岗创业,3年期满后按照乡镇分流人员政策执行(商发[2005]15号)。

  从规定中可以看出,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创业,有些政策甚至是3年前的老政策,并没有新意。

  商丘市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关于创业“主体”的规定,包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创业、农民创业、离开商丘人员回商创业、外地人员创业、高校毕业生创业、困难群体创业、事业转企业单位创业、城乡居民外出创业八个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创业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商丘只是往前走了一小步,就是探索解决公务员辞职创业的政策问题,没想到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还有很多读者和网友不理解,认为是商丘市委在借机辞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其实并不是这样,商丘绝对不会强迫任何一个人辞职创业。”商丘市委宣传部的吴孝海科长对于网络上沸沸扬扬的评论感到很是无奈。

  吴孝海科长还打了一个比方,他说,以前城镇户口比较吃香的时候,很多人都在想办法把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后来北京有人就想把城镇户口迁到农村去,把城镇户口变为农村户口,结果当时由于没有相关的规定,导致问题无法解决。商丘目前做的,就是要解决如果有少数的公务员想辞职创业,我们要有相应的政策应对,而不是束手无策。当然,在目前这样一个全民创业的时代,商丘开展思想大解放、经济大开放、全民大创业活动,鼓励包括公务员在内的社会各个群体参与到全民大创业的热潮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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