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队长私自挪用救灾物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7日03:54 南方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 在6日的四川省政府抗震救灾新闻发布会上,四川省纪检监察部门公布了一批截留、侵占抗震救灾物资行为和哄抬物价等破坏市场秩序问题的查处情况。

  四川省纪委副书记任俊年说,从监督检查情况看,救灾捐赠物资的接收发放总体比较规范,但也有少数不规范的行为受到查处,比较典型的有:

  德阳绵竹市城管联合执法队队长赵某,擅自从火车站物资接收点拉走方便面、牛奶、水果罐头等救灾物资,用于大队职工、家属、环卫工人及部分受灾群众。绵竹市纪委决定给予赵调离现工作岗位的组织处理,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广元市商务局领导对部分职工转移救灾物品存放点并企图侵占行为未及时制止,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某,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王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局党组书记王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剑阁县民政局殡仪馆职工赵某(中共党员)在发放救灾物资时,强行将价值5000余元的衣服和帐篷据为己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安县塔水镇龙安社区党支部书记李某等人违规将救灾物资作为加班补助分发给社区干部、各小组长和志愿者,受到撤职处分,被责令退赔私分的救灾物资。

  任俊年还介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公安、工商、物价等执法部门,对哄抬物价等谋取非法利益行为给予了严厉打击。

  1.广元市3辆客运班车和6辆出租车车主在抗震救灾期间违规涨价,被处以罚款和停业整顿。

  2.苍溪县对暗访发现的5家个体工商户乱涨价和销售假冒、过期商品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曝光。

  3.盐亭县3处加油站乱涨价,被处以罚款。

  4.眉山市东坡区一超市老板借赈灾之名非法设立募捐点,将捐款据为己有,并将1车募捐衣服丢弃,被刑事拘留。现非法募捐款已被追回。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对话改革30年 ·新浪城市同心联动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