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对电煤运输车辆暂免征车辆通行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8日15:30 新华网

  新华网济南6月8日电(记者邓卫华)记者从山东省政府获悉,山东从6月起对电煤价格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并对电煤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暂免征收通行费,以确保电煤库存提高到15天以上。

  山东省电煤库存已经从4月初的360万吨减少到目前的280万吨,大约只相当于10天的用量。为此,山东省要求省内煤炭企业在7月、8月、9月三个月,每月再追加256万吨电煤计划,并要求所供电煤在6月价格基础上每吨下调10元。

  与此同时,山东省加大了对省外电煤的采购力度。为鼓励电煤运输,山东省交通厅决定启动电煤运输应急机制。6月份期间,对整车装载、卸煤地在山东省境内主要电厂的电煤运输车辆(空车除外),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山东省交通厅同时提醒说,运送电煤的车辆应当合法装载,对目测超载率10%以下的车辆,交通部门将不扣、不卸、不罚;对于超载率10%以上的车辆暂时采取只卸不罚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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