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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人均GDP增长列入政府考评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1日01:49 南方都市报
广州市“双转移”分流情况表 本报讯 昨日,广州市经贸委下发了《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广州市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实施意见(初稿)》(下称《实施意见》)和《广州市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考核办法》)。此次出台的广州市“双转移”实施意见,明确了市内、省内以及省外的各重点承接区域及其主要承接产业,提出了要力争到2012年使人均GDP增长率高于GDP增长率2个百分点左右,并将“人均GDP增长率高于GDP增长率”列为对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的考评内容。 非农就业比重要达80% 《实施意见》提出,广州要通过“双转移”,转变发展方式,腾出新的发展空间,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提升产业层次,优化产业布局,全面提高全市经济综合实力。而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有利于突破多年来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土地资源匮乏、环境承载压力加大、发展空间受限等突出问题,减少人口数量,提高劳动力素质,减轻社会管理压力。 《实施意见》还提出,“双转移”的总体目标是要力争到2012年,广州市产业结构和劳动力结构整体优化,劳动密集型产业比重显著下降,劳动力素质整体提升,人均GDP增长率高于GDP增长率2个百分点左右,力争做到三年初见成效,五年大见成效。 在产业转移方面的具体目标为,在引导列入市区产业“退二进三”企业进入11个“退二”承接产业基地集聚发展的同时,力争2012年前推进150多家企业向市外有序转移。争取将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打造成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园区。 而劳动力转移方面的具体目标为,力争到2012年,新增转移本市农村劳动力25万人,吸纳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较高素质的适用型人才30万人,全社会非农就业比重达到80%以上。全市每年培训本地农民工5万人,本地在职农民工5万人,培训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农民工5万人。确保每个农村家庭参与职业技能培训人数达到1人以上,全市每年安排不少于30%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指标招收本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学生。 重点转移低附加值产业 根据《实施意见》,广州将重点转移5类产业中附加值较低的生产加工环节。一是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如纺织服装、五金、制鞋、珠宝、包装等,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和人均利税总额较低的企业;二是在转入地存在主要原材料供应基地的行业,如陶瓷、水泥等建材行业,木材加工,再生金属冶炼产品、有色金属合金冶炼或压铸产品等产业;三是在转入地存在比较成熟的产业集群或者生产基地的行业,如工艺玩具、音像制品生产、食品生产等产业;四是按照《关于推进市区产业“退二进三”工作的意见》要求,列入实施范围的影响环保类和危险化学品类搬迁企业;五是土地产出率低于《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07年版)》行业均值的企业,或单位产值能耗较高的企业。 鼓励企业总部留穗 对于此次产业转移的具体任务和分工,《实施意见》还明确,由市经贸委牵头,各区、县级市要明确制定劳动密集型产业转出目标、所占比重,加快引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加速产业结构升级,防止产业“空心化”。而市统计局将对相关产业的企业转移名单、转移时间、转移规模、转移目的地等情况组织开展全面调查,并按照向本市外围、省内、省外三个层次有序转移进行分类,于今年8月底前将调查情况上报市经贸委。市经贸委根据具体情况,分类指导,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提出分期分批实施转移的名单。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鼓励工业企业以广州为总部跨地域发展,拓展产业链,辐射吸引资本、技术、人才等优质要素聚集广州。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通过整体搬迁、扩大规模、投资新建、参股控股、兼并收购、建立生产加工点和生产基地实现产业结构升级等方式实施产业转移,同时把企业的地区总部、投资性公司、研发中心、采购和销售中心等留在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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