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会议制度提出详细规定重要会期不超过1.5天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1日04:08 舜网-济南时报

  日前,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济南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据相关人士介绍,与2005年1月市政府发布的82条工作规则相比,此次发布的84条新规则呈现出六大亮点。

  新规六大看点

  第一,新规则在强调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基础上,特别强调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减少和规范审批事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

  第二,规则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拟定和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原则上都要公布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

  第三,规则还详细规定了政务公开制度,对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刚性要求,保障公众知情权。

  第四,进一步完善市政府会议制度,明确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和专题会议的任务、组织者等,特别完善了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改为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

  第五,规则还进一步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

  第六,规则对政务信息工作作了专门规定,要求市政府各部门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反映政府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据了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市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新的政府工作规则。

  开短会 讲短话

  规则对会议制度提出详细规定,要求市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都要开短会、讲短话。其中,市政府一类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1.5天、二类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

  规则提出市政府电视电话会议一般不超过60分钟。收看收听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后,如需继续召开全市电视电话会议,一般不超过30分钟。市政府领导在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一般控制在40分钟,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般不超过90分钟;安排的交流发言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每个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8分钟。

  据了解,一类会议由市长主持,有关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部门和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研究部署综合性重要工作;二类会议由分管副市长主持,市政府部门负责人和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参加,研究部署某一方面的重要工作。

  规则还提出,市政府领导和市政府部门负责人在市内检查、考察工作和调查研究,要尽量减少陪同人员,严格控制警车使用,不搞边界迎送。除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安排的重要活动外,市政府领导不参加接见、合影、剪彩、典礼、首映首发式等活动;不出席县(市)区政府、市政府部门召开的各类表彰会、纪念会、座谈会;不为部门、地方的会议活动题词、发贺信、贺电。

  打造廉洁政府

  加强廉政建设是政府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规则明确规定,市政府组成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规则提出,市政府及各部门要从严治政,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负责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及失职、渎职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市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公务接待,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下属单位及地方的送礼和宴请。

  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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