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安监局对全县企业展开隐患大排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1日06:20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为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工作要求,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近日,静乐县安监局对全县煤矿、危险化学品从业企业及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进行排查。

  该局检查煤矿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情况,深入生产现场排查隐患。督查重点对象有新老接续关系的改造井、正在回收回撤的计划关闭井、安全基础薄弱的生产井等。抽查对象由现场抽签形式确定。督查主要内容为矿井是否超层越界,是否超定员、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是否为下井人员全员佩戴自救器,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培训,通风系统是否完善,承诺工程是否完工,安全保障措施是否落实。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查处和整改意见,由安监局负责执行和落实。

  该局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等过程中查出的安全隐患,逐条制订治理措施,并指派专人负责落实,切实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对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不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的单位,依法采取严格的行政处罚措施;对严重威胁生产安全的,一律采取停产停业限期整改,或采取关闭措施;对排摸不到位,由此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静乐县安监局局长李东青介绍,静乐县安监局将以忻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为依托,完善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建立部门联动、快速反应的预警和应急救援体系,防范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次生事故和事件的发生;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落实主体责任到个人,狠抓源头治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并从安全生产角度,依法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对主要交通干道两侧等敏感区域内的采石场、砖瓦厂等,不予办理行政许可证。

  王晋文 李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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