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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计划建设8个避难示范场所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2日07:26 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6月11日电 (记者许祖华) 西安市计划在“十一五”期间在城市人口密集区建设8个避难场所示范项目。 根据西安市正在编制的“十一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十一五”期间,西安市每年将安排一定数量的避难场所建设任务,新城、莲湖、碑林、雁塔、未央5区每年各完成10处应急避难场所(可容纳70万至100万人)及配套设施建设,其他区县每年各完成一到两处应急避难场所(可容纳5000人)及配套设施建设,2010年前完成市辖区内公园、学校操场、体育场等所有大型避难场所的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基本满足民众疏散避难需求。 在城市人口密集区建设8个避难场所示范项目,其中新城区2个,碑林区2个,莲湖区2个,雁塔区2个。 按照规划,到2010年,西安市将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应急管理体系,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城乡一体、各有侧重的应急管理体系。并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灾种划分,共确定12项指标,争取到2010年,基本达到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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