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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以组团方式实施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3日10:1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13日电 海协会与海基会13日签署的《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明确,自7月18日起正式实施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于7月4日启动首发团。双方同意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以组团方式实施,采取团进团出形式,团体活动,整团往返。 海协会与海基会就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等有关两岸旅游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于当天签署。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7日后生效。 协议规定,接待一方旅游配额以平均每天3000人次为限。每团人数限10人以上40人以下,自入境次日起在台停留期间不超过10天。 双方同意互设旅游办事处,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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