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检察机关严查抗震救灾6类职务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3日15:28 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6月13日电(记者黄豁)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日前宣布,将重点查办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的贪污、挪用、私分救灾款物等6类职务犯罪行为。

  “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受地震波及,重庆部分区县出现了房屋倒塌、人员伤亡的重大灾害情况。截至6月12日,重庆已累计接收捐赠款物83766万元。为打击和防范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的职务犯罪行为,重庆市各级检察机关密切关注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筹集、分配、拨付、使用,以及财政拨付、各级支援款物管理、使用,并加强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红十字会和司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防治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因地震灾害暴露出来的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建设质量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重庆检察机关也密切加以关注,及时掌握情况,发现失职渎职犯罪线索将适时介入调查。

  重庆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将重点查办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的6类职务犯罪行为包括:贪污、挪用、私分救灾款物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妨碍和阻碍抗震救灾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在救灾款物管理工作中,在生产、采买救灾、重建物资过程中,失职渎职、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在救灾和重建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传染病防治失职,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环境监管失职,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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