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将为手足口病患者承担医疗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4日03:46 杭州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 费敏浩 记者 洪光豫)记者昨日从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无论是杭州本地人,还是在杭州工作和生活的外来人员,凡是本人或者子女患上手足口病,在杭州市卫生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治疗的,其医疗费用将由杭州市政府帮你承担。

  根据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下发并已经开始执行的文件,对于手足口病的医疗费报销分两类情况。一类是杭州市医保参保人员,参保人员诊断为手足口病的,在杭州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治疗过程中发生的医疗费用,先按医保规定结算,个人负担部分由各定点收治医院单独记账后,与市医保局结算。也就是说,原来的自费部分也全部由医院垫付,个人不用拿出现金。

  还有一类是非杭州市医保参保人员。已诊断为手足口病的非参保人员,包括杭州市区户籍、外来在杭务工人员及子女、在杭居住的外来人员,在杭州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治疗过程中发生的医疗费用,结账后再凭有效相关证明(市区户籍的凭市民卡或户口簿;其他人员凭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书或就业证明、暂住证、工商营业执照等),并携带医疗费收据、清单、病历等,前往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另外,市级子女统筹医疗参加人员,参照参保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有疑问者,可以拨打杭州市劳动保障咨询中心电话876123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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