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时工作制 索要补偿未获支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5日16:04 BTV《特别关注》

  记 者:李丹

  摄 像:陈军

  男播:【导语】日前,(6月13日)雀巢公司的一名销售代表将公司推上了被告席,理由是周末加班工作,却得不到应有的加班费,但是,一审法院没有支持他的这项请求。

  【同期】东城法院法官

  驳回原告贾某某的诉讼请求

  【同期】原告 贾先生

  我不同意

  【正文】贾先生1996年至2007年在雀巢北京分公司,担任公司的冰激淋销售代表,由于这个工作季节性强,因此每年4月到9月在冰激淋的销售旺季,贾先生周六也要工作。2007年年底,公司与贾先生解除了劳动合同,贾先生告上法院,要求公司支付他2007年4月1日至9月底每周六加班一天的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

  【同期】原告 贾先生

  【正文】对此,被告雀巢北京分公司指出,贾先生的工作是不需要定时上下班的,因此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当初与贾先生签订劳动合同中注明:销售人员等工作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因此周六工作不算加班。

  【同期】被告委托代理人

  【正文】法院经审理查明,由于贾先生与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贾先生在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曾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公司支付他经济补偿金,补发加班费,以及未休年假工资等,此后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加班费一项没有支持,其他费用均已支持。此外,法院查明,在《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表》中,对销售代表工作岗位规定为不定时工作制,因此贾先生提出自己周六工作属于加班证据不足。因此在判决中认可了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驳回贾先生要求加班费的请求。

  【同期】被告委托代理人

  【正文】不过贾先生仍旧想不通,他认为,不定时工作也不该包括法定的休假日,周六工作就该算加班,他表示有上诉的准备。北京台报道。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不支持Flash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对话改革30年 ·新浪城市同心联动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