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渔船在钓鱼岛遭日舰撞沉续:台要法办日舰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6日00:58 金羊网-新快报

  本报讯(中平)台湾海钓船“联合号”遭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防舰“甑号”撞沉一案,经“联合号”船长何鸿义以被害人提起告诉,台“海巡署海洋巡防总局”已在昨天下午检附相关事证,以涉嫌伤害、毁损等罪嫌,将日本巡防舰舰长堤信行移送“宜兰地检署”侦办。

  “海巡署海洋巡防总局”发布新闻稿表示,堤信行现职日本海上保安厅第十管区海上保安本部所属巡防舰“甑号”舰长。依堤信行航行经验,可预见撞击‘联合号’,必导致海钓船毁损及船上船员受到伤害,仍指挥巡防舰撞击‘联合号’右舷船艏,致使船舱破裂进水而沉没,严重危及船上16人安全,罪行足堪认定。

  新闻稿表示,犯罪嫌疑人堤信行涉及“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项伤害罪、第二百八十四条第二项业务过失伤害罪,以及第三百五十三条毁损船舰罪,并经被害人提出告诉,全案昨天下午检附相关事证,移送“宜兰地检署”依法追诉堤信行的刑事责任。

  “宜兰地检署检察长”何明桢说,依案件侦办流程,本案先查出真正肇事人与撞船原因后,未来将会寄发传票给被告;如果被告方面不出庭,可以委由“海洋巡防总局”持拘票拘提对方,拘提不到可下令通缉。至于承办检察官是否会跨海侦办,将看台日协调的结果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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