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6日15:44 新华网

  每届评选长江韬奋奖获奖者20名,其中长江系列10名,韬奋系列10名。

  一、评选范围

  参评人员必须是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通讯社,经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单位网站从事记者、新闻编辑、新闻评论员、校对、新闻播音员、新闻节目主持人、新闻节目制片人10年以上的专职新闻工作者。

  二、参评方法

  中央新闻单位直接向评委会推荐,有上级主管单位的,须经主管单位审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单位,由各省级记协推荐并报同级党委宣传部审核。军队新闻系统(解放军报除外)商请总政宣传部宣传局统一推荐。凡分配的参评名额是2名的,报纸、广电应各占二分之一,长江系列、韬奋系列各1名。凡分配名额是1名的,长江系列和韬奋系列可任选其一参评。

  三、评选程序

  1、评选会的实到评委,须达到全体评委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能召开。

  2、本届评选对厅局级参评者的获奖比例作出了限定,即长江系列不能超过20%,韬奋系列不能超过40%。

  3、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得票数排序,先确定前20名入围候选人,然后对20名入围人选再进行一次投票,按得票数排序,确定前13名正式候选人。

  4、在对13名候选人进行充分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差额投票选出获奖者。候选人获得实到评委三分之二的选票,即当选。投票最多进行三轮,经三轮投票后仍不足10名,则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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