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为阿坝州受灾群众补办身份证和户口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7日17:28 新华网

  新华网成都6月17日电(记者 肖林 肖敏)四川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公安局近日发布公告称,已设立临时办证点,为阿坝州受灾群众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开具户籍证明。

  汶川大地震使阿坝州部分受灾群众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被埋、丢失、损坏,给他们外出经商、务工、入学、住宿以及办理其他事务带来了不便,严重影响了灾区受灾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为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实际困难,四川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阿坝州公安局决定在四川省身份证制作中心设立临时办证点,为阿坝州籍受灾群众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开具户籍证明。

  公告称,具体办理事宜如下:一、证件办理。受灾群众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户籍证明时,经公安机关通过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核实比对,本人信息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相关信息一致的,可直接办理;不一致或人口信息系统内无人像信息的,可通过驾驶证、结婚证、工作证等其他有本人照片的证件,或提供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办理。

  二、户口注销。受灾群众为在地震中遇难亲属办理户口注销的,可凭镇以上人民政府或医院、民政部门、当地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或死亡人员名单在临时办证点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三、办证费用。为切实减轻受灾群众经济负担,感受党和政府关怀,受灾群众只需向公安机关提供镇以上人民政府或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即可免收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户籍证明的工本费用。

  四、办证时间、地点。办证点设在成都市武侯大道双丰西路16号(四川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一楼),2008年6月12日开始对外办公。联系电话:028-86303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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