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申报改革又上路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8日13:56 新世纪周刊

  -欧阳君山

  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从官方到民间,多有大鸣大放;从中央到地方,不乏豪言壮语。但风儿吹过,街市依旧太 平,时间永是流逝。

  前不久,曾经众望所归甚至被认为改革开放“排头兵”的深圳特区推出《深圳市近期改革纲要》向公众征求意见,洋 洋洒洒,勾勒全方位革新蓝图。但舆论的掌声并不热烈,倒有一双双的冷眼。是“狼来了”已令人麻木,还是“作秀”已让人 疲劳?

  或许也与市场经济的洗礼不无关系,今天的国人更需要脚踏实地的东西,也更能够识花拳绣腿的货色。在本年度的改 革开放大纪念甚至新一轮的思想解放中,也有两个脚踏实地的东西,一件便是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提出“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 ”并得到迅速响应。

  另一件就是:当深圳方面还在就“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建立廉政法规体系,率先实行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向社会征 求意见时,偏居一隅的新疆阿勒泰地区出台《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规定 :“与领导干部职权密切相关的收入都将通过阿勒泰廉政网及当地主流媒体及时全面公开,以接受社会有效监督。”

  阿勒泰让国人瞥见了心仪已久的“佳人”。尽管公务员财产申报称得上国际惯例,而且历史悠久。240多年前,瑞 典公民就可以随时查看官员们的纳税清单。但在中国,有关党政官员的财产申报虽然探讨已久,而且舆论汹汹,却一直“只闻 楼梯响,不见佳人来”。

  早在1994年,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已经将财产申报列入立法规划,但一直没有实际进入立法程序。为了形势的 需要,特别是鉴于腐败的严峻,1995年4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收入申报的规定》,更在1997年1月和2006年8月,中共中央和办公厅又联合发布《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 事项的规定》。但种种规定似乎都过于“温柔”,而且极具“官性”,实际效果应该说很糟糕。

  值得一提的是,在《公务员法》的酝酿和制定中,各方曾寄望财产申报法制化,但2005年4月通过、2006年 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公务员法》并没有引入申报财产制度,据称因为财产申报“具体操作困难”,而且“会侵犯公务员财 产隐私权”。

  更有意思的是,今年“两会”前夕,就财产申报问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还“正气凛然”地声称,由于实名制 未推行、技术手段不成熟及公私界限不清,“目前制定这一法律的时机尚不成熟”。从这一点看,阿勒泰的“吃螃蟹”尤显难 能可贵,也从某种程度上反映出中国政治特色:时不时会有地方“率先”乃至“领导”中央甚至全国的情况发生。

  尽管也存在诸多疑问,特别是现行体制下,如何有效执行和落实财产申报的规定,仍然是个大大的疑问,但有一点应 该可以肯定,阿勒泰这一次不是花拳绣腿,的确想真抓实干:一是把过去通行的党政官员“收入申报”扩大为“财产申报”, 而且家庭成员也要按规定申报财产;二是对“党政官员财产申报范围”作出多达11项——从工资到津贴到礼品到馈赠——的 详尽规定;三是承诺在阿勒泰廉政网和当地主流媒体上公示党政官员的“财产申报结果”;四是规定离任申报的时限延续到退 休后三年期满,目的就是防止事后受贿等行为。这可能还不完全,但昭昭之心,青天可鉴。

  真正实施和执行《规定》的阻力绝不会少,眼下不仅对领导干部的权力制约仍相当薄弱,而且领导干部容易坐大,成 为既得利益集团。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作过一调查,显示97%的官员对“官员财产申报”持反对意见。我们甚至要预作 这样的准备:《规定》生于斯,归于斯,就在阿勒泰破产。

  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公众最希望政府公开的信息是什么?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和新 浪网曾联合开展一项3837人参加的调查,结果显示:77.5%的人选择了“官员财产情况”。

  97%的官员对77.5%的公众,何去何从?改革开放走到今天,如果说前30年主要是归还人民权利的话,往后 可能要更多地限制官员权力——就请从申报财产开始吧。这当然是有阻力的,但如果没有阻力,谈何改革?从目前的报道看, 《规定》5月下旬在阿勒泰就已颁布,但6月中旬才大规模发布消息。这里面有没有中央最高决策层的斟酌?不得而知。我们 只知道,顺天应人,排除万难,是改革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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