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3年来追责领导干部104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9日15:07 华龙网

  华龙网讯 (记者李心成19日报道) 今日,记者从重庆市监察局获悉,2004年7月《重庆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实施以来,重庆已实施问责51例,追责领导干部104人。

  车祸49人死石柱县长引咎辞职

  2004年9月25日,石柱县发生一起特大交通责任事故,造成49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其中33人是中小学生,经济损失700多万元。事故发生后,市长依据《重庆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及时启动问责程序,石柱县委副书记、县长引咎辞职。

  2006年在监察部批复石柱县“9.25”事故处理意见后,我市对石柱县委书记、县政府原县长、县政府分管交通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等20人追究了党纪政纪责任。

  市监察局有关人士介绍,对行政首长因为监督管理不严致使本地、本部门或分管职责范围内出现重大问题,或决策上的重大失误,进行责令辞职、免职、调离工作岗位等形式的责任追究后,对已够党纪政纪处分的还要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行政问责制取得四大成效

  市监察局有关人士表示,我市实施行政首长问责制以来,取得了四大效果:一是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二是提高了行政效能,三是改善了行政机关形象,四是弥补了党政纪规定处理行政过错的局限。

  2004年8月中旬,重庆长生桥垃圾处理场因启用时准备不充分和垃圾场设计存在先天不足等原因,导致垃圾场臭气熏天,附近村民将垃圾场的入口拦断,致使主城区无法清运的数千吨垃圾堆积在大街小巷5天,群众反映十分强烈。为督促主管部门市市政委尽快解决“垃圾围城”事件,市政府领导表示,如果在一个星期内不解决好此事,将启动行政首长问责制。

  对此,市市政委挨家挨户做工作,和村民协商解决办法,3天内就解决了问题。事后,市市政委主任主动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向市民表示歉意,并向广大市民承诺:“垃圾围城绝不会再次发生,各区环卫部门将制定垃圾应急处理预案。”市民对政府解决这一事件的效率和办法表示了普遍的满意。行政首长问责制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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