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春晓油田合作开发与共同开发东海是两回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9日18:00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刘轶瑶):中日双方日前通过平等协商,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并确定了共同开发区块。中国副外长武大伟19日在北京表示,中日双方就东海共同开发问题达成的原则共识与中日“春晓”油气田的合作开发是两回事。

  武大伟在中国外交部当日举行的中外记者吹风会上表示,中日两国提出的东海共同开发是以搁置主权争议为基础的,这使中日双方的主张都不受到影响。在此情况下,双方选择一个彼此都能接受的海域进行共同开发。在共同开发的区块内,并不依照中国法律、也不依照日本法律,而是依照两国政府商定的办法和原则来进行开发。而“春晓”油气田的合作开发必须依照中国法律来进行,这意味着该油气田的主权权利属于中国。

  武大伟强调,东海共同开发是由两国政府主导磋商;而“春晓”油气田的开发则由两国企业进行磋商,政府只起指导作用。

  中日双方在两国之间的东海大陆架划界问题上一直存有争议,而中国在东海海域投资开发的“春晓”油气田完全位于中方主权权利范围内。共同开发在国际上是一种新的尝试,目前已有20多个国家通过协商搁置争议就海上争端做出了临时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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