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保报销标准“一降三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0日10:52 BTV《北京您早》

  记 者:张冬

  摄 像:张文津

  女播:【导语】

  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今年7月1日起我市医疗保险将执行“一降三升”惠民政策。全市1200万参加 职工基本医保、一老一小和无业居民大兵医保等的参保人都能享受。新政策将使市民每年减少医疗负担4.6亿元,成为北京 医保待遇最大的一次调整。

  【正文】“一降”主要是指降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职工门(急)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报销的范围,报销起付线由 原来的2000元下调为1800元。“三升”包括在职职工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由60%提高 到70%;参保职工和退休人员使用单价500元及以上的贵重医用材料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70%;参保职工和退休人 员安装人工器官报销,将目前的费用标准提高20%。(此处作图表!!)

  【采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蒋继元

  假如一个人住院花费贵重医用材料费用是2万,以前只有1万元纳入报销范围,拿一个退休职工报销比例来说是95 %,实际上个人是需要负担10500元,可以报销9500元。这次调整以后,14000元纳入报销范围,实际上增加报 销的费用是接近4000块钱。

  【正文】新政策实施后将惠及我市1171万人,其中包括从今年7月1日即将开始享受大病医保的47万本市城镇 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

  【采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巡视员张大发

  这次出台的政策主要就是考虑到,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的负担。一是提高了参保人员的保障水平,二是个人负担减少 了,到社区看病在职职工可以提高报销比例20%,对于在职职工门诊负担重的问题有了一个好的解决。

  【正文】医保处负责人特别提示广大市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如已办理2008年上半年门(急)诊医疗 报销的,则报销费用仍按原规定执行;未办理的,可按新政策规定的标准报销。贵重医用材料和人工器官费按时间作为报销界 定,今年7月1日前发生的,按原规定报销;7月1日后发生的,执行新规定。北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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