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月20日-9月20日机动车单双号出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0日19:20 BTV

  【导语】为保证2008年北京奥运会及残奥会期间交通正常运行、空气质量良好,履行申办奥运会时的承诺,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对本市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请看报道

  【正文】通告规定,7月1日0时至9月20日24时,持有黄色环保标志及悬挂试验车号牌的车辆,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7月20日0时至9月20日24时,本市核发号牌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二○○二"式号牌机动车按双号管理。单双号实行范围为:7月20日0时至8月27日24时,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8月28日0时至9月20日24时,五环路主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主路)、机场高速公路、八达岭高速公路主路(上清桥至西关环岛)、京承高速公路(来广营桥至白马南桥)。

  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车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持有北京奥组委核发的奥林匹克运动会车辆证件(不含车证底色为黄色的场馆外围和场馆临时车证)或市交管部门核发通行证的车辆等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

  对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本市核发号牌的停驶车辆减征车船税和养路费,相关规定另行发布。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市环保部门和市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市地税部门和市养路费征稽部门不予减征违法车辆的车船税和养路费。

  北京市人民政府还发布了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对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北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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