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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电厂因煤价波动无法按合同获得电煤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2日23:19 CCTV经济半小时
黄晨:“对我的供煤安全来说,那当然还是中央企业,国有企业安全。” 神头一电总经理承认,平朔煤矿作为中央国有企业,合同兑现率高,供煤稳定可靠,但现实中,它不是一电厂用煤的主渠道,一电厂每年有300万吨左右的电煤来自私人小煤窑。 记者:“目前来说,小窑煤在你们总的量里能占多大的比例?” 神头一电厂燃料管理部负责人:“现在我们都是小窑煤,100%的小窑煤。” 这位采购主管告诉记者,最近几年来,私人煤矿一直是一电厂的供煤主渠道,今年也是如此,不过,电煤紧张起来后,小煤矿的合同兑现率却非常低,与一电厂不同,在神头二电厂的采购计划中,国有煤矿和私人小矿两个渠道基本各占一半的比重,2008年,二电厂计划从平朔煤矿采购电煤200万吨,从私人小矿采购电煤180万吨,两个渠道的合同兑现率大不相同。 山西朔州神头第二电厂燃料管理部主任景亮:“截止4月底,已经拉运平朔矿的洗中煤已经占到年计划的78%。” 记者:“地方煤矿前四个月合同完成率有多少?” 景亮:“完成年计划的9.6%。” 和神头一电厂的情况一样,神头二电厂与平朔煤矿签定的采购合同,基本如期兑现甚至提前超额完成,而他们与地方私人煤矿订的采购合同兑现率严重不足,不过,由于在二电厂的用煤计划中,从国有企业平朔煤矿采购的煤占了一半多的比重,因此,电煤紧张不像以私人煤矿为主渠道的一电厂那么严重。 景亮:“这个多种原因吧,主要还是价格问题。” 黄晨:“因为私人矿、地方矿它受经济利润的敏感性比较大,它有更好的价格卖出去,可能就减我的量,甚至停我的煤。” 那么,这些地方私人煤矿不履行和电厂签定好的购销合同,又会把煤卖给谁呢? 景亮:“它这个就多了,也有地方企业,也有民用,还有咱们的这个朔州好多煤站,这煤站它有些发到外地的。” 记者了解到,在朔州地区的煤炭市场上,同一品种同样规格的电煤,根据不同的销售方式和销售方向主要存在三种不同的价格,即:合同价、本地销售价和销往外省的外销价。其中合同价是指煤炭生产企业和当地发电企业签定的购销合同上的计划价;本地销售价是指当地市场上的实际销售价;而外销价是指朔州生产的煤炭销往外省的价格。三种价格中,按合同销给当地电厂的价格最低,合同外在当地销售的市场价居中,外销价格最高。 黄晨:“初步估算,每吨最少也在30元到50元不等吧。” 吴军:“如果说我们像销给在当地销售是属于当地销售,跟下水煤外销比较,应该相同规格质量的,应该会有五六十元钱差价吧。” 山西朔州为什么要进行煤炭“五统一”管理? 在山西朔州,同样规格、同样质量的电煤,在市场上居然有三种价格,每吨差价高达五六十元,难怪地方的那些私人煤矿,宁可违反合同,也要把电煤卖给出价更高的买主,而不愿意卖给电厂,可是,既然私人矿主明明知道觉得合同价太低,他们当初为什么又要与电厂签定这样的合同呢?我们在进一步调查中,有了意外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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