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款捐灾区纠纷得调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4日00:33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迪通讯员/杜新春邓晓畅)两公司因10万元定金合同纠纷各不相让。经法官提议将1万元争议款捐献汶川灾区后,双方终于搁置争议,达成调解化解了长达7个月的诉讼。

  2008年5月12日,东莞中院收到上诉人基某公司诉被上诉人佳某乐公司定金合同纠纷一案。基某公司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被上诉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10万元。立案庭随即展开立案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对应否返还定金的问题争执不休,调解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详细分析案件利弊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及责任。基某公司愿意返还佳某乐公司7万元,但佳某乐公司坚持要求基某公司返还8万元定金。双方争持不下之际,法官提议将这1万元的争议款项捐给汶川地震灾区,劝双方在大灾面前,应珍惜现在所拥有的,舍小家顾大家,放下成见,帮助灾区人民重建家园。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劝说下,双双表示愿意搁置争议。最后,由基某公司返还佳居乐公司款项人民币7万元,以基某公司和佳某乐公司的名义将讼争的人民币1万元捐献给东莞市慈善会,用于支援四川灾区人民。至此,长达7个月的诉讼就此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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