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改商铺打官司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4日01:09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杜斯琪 通讯员 荔法宣)荔湾广场的开发商被城管部门责令拆除违建商铺后,反而将城管部门告上法庭。

  记者昨日了解到,荔湾区法院近日作出判决,驳回了开发商的起诉。2004年9月,在未经规划部门同意的情况下,荔湾广场的开发商将广场负一层的7个单车库改建为商铺。2007年5月31日,广州市城管支队荔湾大队作出《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其违反了《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并责令开发商在3日内自行无条件拆除违建,整饰现场。收到处罚决定后,开发商不服,向荔湾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复议结果是维持处罚决定。开发商仍然不服,向荔湾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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