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在2012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4日02:56 新京报

  本报讯 中共中央日前对外发布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我国将在2012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达到“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比较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的目标。

  【反腐立法】

  五年内有望单独成法

  按照规划的要求,国家将适时把经过实践检验的反腐倡廉具体制度和有效做法上升为国家法律法规,并且在今后五年内有计划、分步骤地制定或修订一批法律、法规和条例。

  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分析,中纪委已酝酿多年将反腐制度专门成法,“按照这个《工作计划》,五年内应该可以有一些突破。”

  反腐败单独成法符合国际惯例,但目前中国关于反腐败的法律法规分散在《刑法》、《反洗钱法》、《物权法》、《反垄断法》等中。

  【干部任免】

  委任制向竞争制转变

  《工作规划》中专门提及将进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包括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办法,着力解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及选举中的拉票贿选等问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完善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和交流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等。

  任建明称,上述说法意味着中央已决心进行干部选拔的制度创新,以改变目前委任制为主的现状,逐步向竞争制转变。

  此外,任建明认为所谓“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一是指到年龄后的正常退休,二是指在竞争上岗中被淘汰,这表示目前干部“能上不能下”和“论资排辈”的现状有望改变。

  ■ 反腐规划亮点

  ●加强干部人事权监督

  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包括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加强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

  ●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

  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新闻媒体要坚持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和建设性监督,遵守职业道德,把握正确导向,注重社会效果。

  ●规范财政转移支付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预算资金分配,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向社会公开预算内容和转移支付情况。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

  ●加强重大案件督办

  由纪委书记担任同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督办。加强纪检、审判、检察、公安、监察、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

  组稿采写/本报记者 李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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