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个体户月收入44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4日06:42 沈阳网-沈阳晚报

  国家统计局沈阳调查队

  对558户个体户抽样调查

  本报讯(主任记者 郭宏颖 通讯员 赵同)以前说起“个体户”,基本都是一家一户,解决的也是自己的就业问题。现在,随着经营规模不断壮大,“个体户”已经成为解决就业的重要渠道,平均每个“个体户”,提供就业岗位7.7个。而且,不少个体户年营业收入甚至超过1000万元,经营业绩毫不输于大中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最多的个体户甚至达到2200万元!这是记者6月23日从国家统计局沈阳调查队了解到的。

  根据国家统计局沈阳调查队对558户个体户进行的抽样调查显示,2008年1-5月,558户个体户共实现营业收入60978万元,同比增长17.3%,户均营业收入109.3万元,增长63.9%。

  调查显示,在安置就业和纳税方面,个体户贡献日益加大,1-5月,平均每个个体户有从业人员7.7人,上缴各种税费2.4万元;每个从业人员实现营业收入14.2万元,上缴各种税金3153.5元。其中,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有19户,共实现营业收入3.4亿元,占558户全部营业收入的55%,其中最大的个体户是辽中清华粮谷加工厂,虽然只有从业人员21人,但是实现营业收入2200万元,月平均收入440万元。

  据调查,从事轻工行业的个体户数量较多,占66.1%,1-5月实现营业收入占个体户全部营业收入的95.3%,平均每户实现营业收入157.4万元。而重工行业个体户占33.9%,营业收入仅占有效样本全部营业收入的4.7%,平均每户实现营业收入15.3万元,只是轻工行业的十分之一。

  许多个体户的经营收入,并不输于大中型企业。据调查,在这些个体户中,有10.9%的个体户,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有23.6%的个体户,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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