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改商铺”须经邻居同意(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4日10:36 云南日报

  正反意见

  正方:民宅商用十分普遍

  其实,早在《意见》出台之前,昆明的民宅商用就已不是什么稀罕事了。打开网页搜索,白马高层、曙光小区东区等地民宅商用的报道长篇累牍。

  “来里面上班的还是比较好的,也不惹事。”桂华新园内几位正在休闲的老大爹老大妈说。其中一位表示,其实他们这里的治安还是很好的,只要小区内不偷不抢,要开公司也就开吧。曙光路北段20号的一些居民也表示,租车广告牌挂在小区内,只有路过小区道路才能看到,对他们而言,没有什么影响。

  反方:担心停车位被挤占

  大观商业城及昆都一片是昆明市民熟知的商业繁华地带,在这一区域很多民宅早已被用作经营场所。尽管如此,仍有居民对民宅商用表示反对。“这里都是小区道路,连我们停车的位置都不够,如果有人在小区开公司,再停上几辆车不是更加拥挤了。而且开公司后,必然会有很多人上门联系生意,对我们的治安和安宁都会有影响的。”佳华里住户吴先生说。

  吴先生还表示,如果连基本的停车位都不能满足,公司的经营业绩也肯定会受影响的。

  延伸阅读

  居民质疑保护力度

  “我们小区道路私改公现在是没有下文了,政府也没给个明确的答复,就算有相关制度出台,只要政府不明确,我们悬着的心就不会落下。”6月19日,创意英国小区住户周女士对最高法公布的《解释》评价的是:这对保护住户权益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效果怎么样还有待考验。

  自昆明市政府提出道路私改公以来,创意英国小区的住户就对此产生了质疑,并多次通过各种渠道反映他们的疑问。和周女士一样,很多住户都对法规的执行产生质疑。停车费收支要明确

  小区停车费用到哪里去了?根据《解释》,小区内收取的停车费的用途是明确的,业主有权知情并进行支配。

  记者在走访中得知,在小区收取的停车费中存在着各种不规范的现象。有的小区保安直接收费不给收据,有的收了不知用途。创意英国住户刘小姐表示,目前他们新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正在和物管协商明确停车费的收支情况,希望相关制度能够早日健全。“我们的法律法规正在日益完善,一些纠纷也可以通过制度进行明确的判断。”

  谢炜 张勇 王云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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