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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不还手“特种兵”民警遭打昏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4日10: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恶男施暴警官克制 目击者称,当时郭某揪住詹朝龙的头发,“发了疯似地”用拳头猛击其头部,詹朝龙倒下了,警服也被撕烂,但他始终没还手,只是不停地劝郭某:“袭警是违法的,你不要这么做。”但对方更加变本加厉,嘴里说着“我是新加坡的,我不怕警察”,一直没停手。“我们实在看不下去了,准备上前制止,但詹警官坚持不让我们动手。”当时在现场的小区保安小龚说。 目击者说,郭某殴打詹朝龙长达18分钟,打累了竟还说“我歇会儿再打”,他用皮鞋踹詹朝龙,并用膝盖猛顶其头部,詹朝龙浑身是血,当场昏厥。随后,郭某被前来增援的民警制服。经查,郭某系扬州本地人,并非新加坡投资商,目前已被扬州邗江区检察院批捕。 被打警官曾是特种兵 据了解,詹朝龙是特种兵出身,曾在南京某部队警卫队服役,身高1.75米,体格健壮。曾两次获得全国散打比赛65公斤级亚军,而郭某只有1.67米。 当时在现场的协警小柏摄下了事件的全程录像。“虽然詹警官43岁,郭某31岁,但老詹武艺超群,制服郭某根本不成问题,我们看着他一直在克制,心疼得都流泪了!”小柏说。 市民观点褒贬不一 事件经报道后,社会反响强烈。支持者认为,老詹原则性强,只想妥善处理问题,不愿扩大事态,值得敬佩。持不同意见者则表示,民警这样做不值得,“该出手时不出手”,做法太“机械”,结果导致自身受伤。 扬州市民吴春军认为,警察也是人,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自卫,但因职业的特殊性,真正动起手来可能让群众误解,所以警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弱势群体”。也有市民认为,民警在遭袭的情况下,正当防卫是必要的,对这类行凶者完全可以用功夫把他制服。若警察太软弱,反而会助长恶人的嚣张气焰。 □伤者自述 “受伤并非我打不过他” “其实在被他(郭某)打的过程中,我有太多机会可以制服他。”詹朝龙在病床上讲述了自己被打晕的过程。说起自己“骂不还口,打不还手”,身受重伤的他仍表示“不后悔”。 “我受伤并不是我打不过他,或者胆小怕事,实事求是地讲,这件事情当初仅是矛盾纠纷,没到使用警械和武力制服的程度。根据以往的执法经验,警察一旦动手,哪怕只是阻挡,当事人常会‘寻死觅活’。而且当时是凌晨,现场没什么群众,对方又喝了酒,一旦事态扩大,很难解释。”老詹说,出于对警察荣誉的维护,也是自己不还手的重要原因之一。 □警方观点 应在第一时间约束打人行为 扬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宣传处处长夏忠平充分肯定了詹朝龙“打不还手”的做法。他认为,这起暴力袭警事件有其特殊性,一是打人者饮了很多酒,二是这毕竟只是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民警没有对方“出重拳”的思想准备。但从另一个层面讲,民警执法时,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一旦发现自己可能遇到危险,要在第一时间约束害人者的行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因为只有保护好自己,才能更好地保护群众。 据《扬子晚报》、《新快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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