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停车费先试行再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4日10:41 信息时报

  收费标准和实施办法将于本周内出台,确定这些停车场收费的基准价和上浮幅度。试行期间可向物价部门反映意见,试行期结束时,会对试行价进行审议,经过听证程序后定出正式价格。——市物价局副局长吴林波

  时报讯 (记者 赵安然 通讯员 蓝岚) 商场、写字楼、酒楼等场所配套停车场7月1日起列入政府指导价,广州市物价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吴林波在昨日接访时透露,停车收费的基准价和上浮幅度等有关标准将于本周内出台。对于广州市停车场协会日前提出“不走听证程序不够公开”,吴林波解释,会制定试行价,试行期内接受社会意见,在形成正式价格前将听证。

  本周公布限价标准

  去年12月广东省物价局公布《广东省物价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全省的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物流园区和专业市场等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由市级物价部门制定。

  负责向物价部门提交定价方案是广州市停车场协会,该协会副会长潘国璠透露,上述场所的停车费收费标准及执行方案已经完成,出于提高停车流动率的考虑,他建议按照半小时来制定基准价,分地段定价,从市中心向外围梯级式递减。(详见时报本月21日A12版)

  昨日,吴林波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关停车收费标准和实施办法在审批后将于本周内出台,确定这些停车场收费的基准价和上浮幅度。“如有不按指导价执行,一律属于价格违规行为,物价部门会进行查处。”他强调,擅自提高收费的会被严令退款,并依法处罚。

  试行期间可提意见

  据了解,由于现在距离7月1日只剩一周时间,来不及举行专场听证会,有停车场经营业内人士反映,不听证制定价格或有失公平。对此,吴林波解释,本次出台的限价标准为试行价同样能保证足够的公开,试行期间市民和经营企业都可以向物价部门反映意见,“通过实践更能制订出符合各方利益的价格。”他强调,在试行期结束时会审议,经过听证程序后定出正式价格。

  另外,广州市管道天然气试行价格从2007年11月1日起试行一年,至本月已试行了7个月,吴林波表示,在试行结束后,会对用户进行调研,“方案有可能会调整,但一定会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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