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方估计东海共同开发区油气为日年需求量1.6倍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4日14:14 青年参考

  专家分析

  本报特约撰稿 张跃斌(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问题专家)

  中日两国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实质内容据分析有两个。

  双方各出一半资金

  其一,两国同意在东海划定一块区域进行共同开发。该区域位于我国正在开发的龙井气田的南面,总面积约2700平方公里,略大于日本神奈川县(2400平方公里)的面积。就其形状而言,大致相当于一个东西约52公里、南北约61公里的长方形,不过其北边被不规则地去掉了一部分。

  日本石油业界估计,该区域的天然气储存量换算成石油约为32.6亿桶,相当于日本年需求量的1.6倍。共同开发的基本原则,是双方各出一半的资金,利益均摊。此处的共同开发不涉及主权问题,因此如何开发,需要通过两国协商解决。这里可以说是一个特区,是中日双方解决东海问题的一个先期试点。

  其二,中国政府允许日本参与中国春晓油气田的开发。不过其性质和上述共同开发区域的性质迥异——这是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情。

  春晓油田位于宁波市东南约350公里的东海西湖凹陷区域。除春晓油气田外,还包括平湖、残雪、断桥和天外天等油气田,总面积2.2万平方公里。

  2002年,该油气田于开发建设,2005年进入正式生产阶段。目前已探明天然气储量700多亿立方米,换算为石油的话为6380万桶,相当于日本年需求量的3%左右。

  2004年,日本媒体突然对中国开发春晓油气田发难,认为此举“可能吸走属于日本的油气资源”(按照日本所谓的中间线理论),这就是东海问题的发端。此后,中日两国就这一问题开始了长时间的谈判。

  中方主权上没让步

  外交谈判需要技巧,需要灵活。本次谈判双方都展现出了灵活性,表现在“双方一致同意在实现划界前的过渡期间,在不损害双方法律立场的情况下进行合作”,换一句话说就是,搁置主权争议,解决具体问题。

  必须明确的一点是,在主权问题上,中方没有做出任何让步。正如中国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所说,本次协议不涉及主权问题,主权问题被搁置。这种做法,参照了国际上的成功先例。

  至于中日关于春晓油气田的共识,则是参照了中国海洋石油开发以往的做法。中国在开发春晓油气田初期,就曾与优尼科、壳牌等西方石油公司合作开发,后来这些公司因为商业原因退出。

  当然,可以想象的是,在确定具体的开发方案时,主权问题不可避免地成为考虑因素。正是因为主权问题如此敏感和复杂,所以共同开发的方案才诞生得如此艰难。不过,由于《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性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指明了中日关系未来发展的大方向——确保中日友好合作,所以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

  日本舆论两种声音

  日本《东京新闻》的社论指出:“不是迎合各自国家根深蒂固的爱国主义感情,而是通过冷静的外交交涉来解决国家利益的冲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次达成的协议意义深远……相邻的日中两国,国家利益不时出现对立是不可避免的。今后此类对立的和平解决将成为两国发展‘战略互惠关系’和建立相互信任的钥匙。”

  在近代,日本军国主义者屡屡发动侵略战争,把战争作为解决问题的方式,要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这种方式被证明是失败的。此次中日共识发表之后,日本舆论大多持肯定态度,但也有一些人抱着落后的思维方式发表评论。例如,日本自民党前政调会长中川昭一就危言耸听地断言:“(该共识)本质上没有任何进步。按照中国法律向中国企业出资,这和明治时代的不平等条约差不多。”

  稳定中日关系大局

  中国和日本之间的分歧,历史问题已经基本平息下来,东海问题是目前最大的悬案。它的解决,战略层次意义大于战术层面意义。

  首先是稳定了中日关系的大局,为中日在各个领域的进一步合作清除了障碍。日本《读卖新闻》6月19日社论指出:“通过双方的妥协,多年的悬案暂时告一段落。由此中日扩大共同利益,构筑战略互惠关系,走出了看得见的一步。”这次协议充分证明,中日两国有能力、有智慧把战略互惠关系落到实处。

  其次,中日解决东海问题的模式可供各国解决领土、领海争端借鉴。中日这两个爱恨情仇交织的国家,能在复杂而敏感的海洋权利争端上找到某种解决办法,对其他国家的海洋边界争端的解决,当然具有特别重要的示范意义。

  由此可见,在东海问题上和日本实现理性对话,既是中国外交的一次跨越,也是中国能力、信心的一次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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