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尚未发现抗震救灾款物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4日16:5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24日电 据中国审计署网站消息,审计署今日发布关于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情况的第2号公告,公告说,审计部门对中央及地方财政安排的救灾款物、社会捐赠救灾款物以及“特殊党费”进行审计,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公告说,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审计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立即部署对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以下简称救灾款物)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全方位、全过程跟踪审计。

  截至目前,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已组织10650名审计人员对19850个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审计,包括中央部门和单位19个、省级的520个、地级的4289个、县级的15022个;对四川、甘肃、陕西等3个地震重灾省的1068个乡镇和2451个村进行了延伸审计,对14587个受灾户进行了入户调查。对3省审计的资金总量为289.46亿元。

  公告介绍,截至6月12日,中央财政共安排抗震救灾资金190.09亿元,其中:直接安排专项补助资金104.25亿元,通过交通部、卫生部等中央部门和相关单位安排资金69.85亿元,安排用于灾区粮食调拨经费、小麦收购和代储经费、灾区市场供应经费、救灾物资采购经费及教育抗震救灾补助的资金15.99亿元。此外,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还安排财政性救灾款物65.91亿元。

  四川、陕西、甘肃、云南和重庆5个地震受灾省市收到各级财政性救灾资金共计184.76亿元,已支出59.47亿元,其中:综合财力补助支出1.48亿元,民政救济支出29.16亿元,卫生支出4.72亿元,物资储备和调运支出4.18亿元,基础设施抢修支出10.03亿元,公安、教育、广电等救灾支出4.83亿元,其他支出5.07亿元。

  此外,社会捐赠方面,截至6月12日,中央和非地震灾区接受捐赠款物共计452.97亿元,支出134.87亿元,结存318.10亿元。

  全国5个地震受灾省市(川、甘、陕、渝、滇)实际接受捐赠款物150.39亿元(包括本省捐赠、中央和其他省区市等拨入捐赠款物),其中:四川106.51亿元,甘肃15.16亿元,陕西13.26亿元,重庆8.16亿元,云南7.3亿元。

  上述捐赠款物已支出35.51亿元(捐赠资金11.89亿元,捐赠物资折价23.62亿元),其中:四川21.19亿元、甘肃6.81亿元、陕西3.02亿元、重庆2.98亿元、云南1.51亿元。结存114.88亿元。

  另外,“特殊党费”方面,截至6月12日,中央组织部接受的“特殊党费”已到账50.19亿元,拨付灾区12亿元,其中四川10亿元,甘肃和陕西各1亿元。审计的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门共接受“特殊党费”65.03亿元,其中:已上缴中央组织部43.81亿元,中央企业在地方的下属机构上缴其上级主管单位党委组织部门2250.75万元,各地组织部门暂存待缴20.9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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