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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交警灾后重建推出惠民便民措施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5日12:4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成都6月25日消息 (记者邵立肃 郑轶 通讯员 卢学民):记者今天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为支持灾区灾后重建,四川交警已在车辆管理、事故处理、交通秩序管理3方面推出了系列便民惠民措施,以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办事。 这些便民惠民措施有: 第一,灾区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向车管所提出延期办理有效期满换证或者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申请。 第二,受灾群众被转移到异地安置的,可以向安置地车管所初次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和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换领业务。 第三,在受灾严重的乡镇开展车管业务流动上门服务,为受灾群众提供快捷高效服务。 第四,抢险救灾车辆在四川范围内应急通行时,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不熟悉道路的外省、外地救灾车辆驾驶员,要提示本辖区的道路状况和注意事项。 第五,交警部门与公路、医院、车辆维修建立联动机制,做好各种应急准备,保障救灾车辆的安全畅通。 第六,对灾区及余震影响的地区,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的前提下,允许在城市道路两侧夜间停车。 第七,对灾区无人员伤亡、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一律使用简易程序,快速处理。 第八,在灾区申请交通事故复核的案件,当事人可直接向当地交警大队提出书面申请,再由交警大队转报交警支队。交警支队对于受理的复核案件应当在15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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