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陈水扁当局“教育部长”杜正胜拒出庭作证遭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6日07:05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6月26日消息 台湾科技大学副校长陈金莲控告台当局“教育部”性别歧视案,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传讯前陈水扁当局“教育部长”杜正胜作证,杜未出庭;承审法官赵子荣认为杜正胜藐视法庭,当庭裁罚3万元(新台币,下同),并表示下次如果杜仍拒绝出庭,将再科罚6万元并拘提。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这是台当局卸任“部长级”官员因拒绝作证被法院裁罚的首例。法官指出,人民有作证义务,杜正胜曾任“教育部长”,言行对社会大众有示范作用,无正当理由不到庭,“较一般民众拒作证的情节,更重大”。

  但法官也指出,杜若对裁罚不服,可向台湾“高院”提出抗告;如果杜正胜能具体说明未到庭的正当理由,地院也会撤销裁罚。

  报道称,陈金莲前年参加宜兰大学校长遴选,陈金莲指时任台当局“教育部”遴选委员的张宗仁(现为中山大学校长)问她“你先生在哪里?”并说“女性募款能力较吃亏”,这些提问充满性别歧视,事后她落选,因此告“教育部”与张宗仁违反性别工作平等法,求偿200万元。

  法官认为,杜正胜当时担任“教育部长”,陈金莲说她遭遴选委员用性别歧视的用语问话,遴选委员将陈金莲和另一位候选人江彰吉并送“教育部”,最后由杜正胜勾选江彰吉,因此有必要传讯杜正胜了解遴选过程及结果是否违反“性别工作平等法”。

  台北法院上月发出传票,杜正胜在5月15日签收,但日前向法院递了一纸书状,表示他并未询问遴选会议的内容,也没有询问江、陈两人背景,只是根据资料认为江比较好才勾选江;并称有事无法出庭作证,但未说明是什么事。

  昨天开庭,法官表示,杜正胜经合法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据相关规定裁罚3万元;并谕知“7月9日开庭再不出庭作证,再罚6万元并拘提”。

  法官指出,证人有无必要出庭作证,应由法院来衡量,杜正胜不能自己主观认为可以不用出庭,或以书面证词代替出庭;且证人作证必须具结,杜正胜未出庭具结,所写书面证词法院无法采信。(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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