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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6日08:11 教育部网站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8·31”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和大力弘扬抗震救灾英模教师的崇高师德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建设,作为“教师职业精神”大讨论活动内容之一,有关部门现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研究小组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布,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 今年5月,教育部师范司、《中国教育报》和《中国教师报》联合举办“教师职业精神”征文和大讨论活动,广大教师积极参与,踊跃投稿,引起社会广泛反响。特别是面对突如其来的特大地震灾害,灾区广大教师始终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舍生忘死,奋不顾身,保护学生,用爱与责任,证明了人民教师的伟大师魂,在全社会赢得了高度赞誉,也引发了对教师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的深入思考和广泛讨论。此次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广大教师共同的行为准则,需要广大教师共同参与、共同完善和共同遵守,也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监督。欢迎全国广大教师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宝贵意见。请将修改意见在7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前,通过信函邮寄至《中国教师报》编辑部;也可登录中国教育新闻网(www.jyb.cn)和《中国教师报》网站(www.chinateacher.com.cn)直接下载调查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我们将从来信和网上反馈表中随机抽取100名参与者,赠送一份纪念品。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国教师报》编辑部,李茂(收);请在信封上注明“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字样。邮政编码:100082。电子邮件:zgjsblm@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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