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改革开放的进程评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7日10:38 中国改革

  四、30年改革开放的进程评价

  30年改革开放究竟走到哪一步?还有多长的改革之路要走?如果改革开放贯穿于现代化的整个进程,那么,与现代化同步的改革开放同样只是走到了中期。一些人认为,改革开放在许多方面仍然是“半截子”工程。我个人认为,理解改革的进程需要对改革定义,改革就是体制变革。所谓体制变革,一是社会机体组织及其功能结构变动或再造;二是约束社会组织形态的规则重塑或西方政治经济学称之的“制度”变迁。从现代社会组织功能看,社会组织形态可分为三个类别:一是从事公益性活动并带有强制性的政府组织(国家组织);二是从事生产性、赢利性活动的市场企业组织;三是自愿从事公益活动的非企业非政府的社会组织即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简称NGO),三者的组织结构及功能迥异但定位明确,各行其道,共同构成整个社会机体的组织形态。从社会机体组织运行的秩序看,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显性”的规则制度,像法律法规、契约规章等等;另一类是无形的规则(制度),如道德信用等等。不同形态的组织既受统一的规则(制度)如宪法的约束,又受本组织系统的规则(制度)约束。

  中国改革主要是改变国家和社会合一、“党政经”合一的组织形态及其相应的制度规则,按照不同的功能定位,重建现代的政府组织,企业组织,NGO组织及其相应的规则和制度。政府组织逐渐退出一些公域和本属私域的领域,扩大私权和私域,以利于市场组织和NGO组织的生长。

  从社会组织形态上看,一个理想的政府组织(广义的政府即国家组织)应是建立在“主权在民”基础上的治权(即行政权和立法权)与司法审判权相分立的架构,三权(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应相互制衡;一个理想的市场企业组织应是建立在自由、平等交换基础上的盈利性的经济组织;一个理想的NGO应是建立在公益性(或互益性)基础上非盈利性的自愿、自律的自治组织。从这个角度看,相比较而言,中国市场组织生长最快,改革也最深;政府组织其次,NGO组织生长最慢。这有一点不符合改革的内在逻辑,中国改革的内在逻辑应是经济——社会——政治。NGO之所以发育缓慢,可能与对NGO的误解有关,NGO有不同的种类,不能因噎废食或一概而论,我们应当大力提倡发展非政治领域的NGO。因为事实上,NGO缺位已成为社会的“短板”,解决这个短板,从而替代政府退出的某些社会公共领域和行业领域,应提上改革的日程,否则,改革会事倍功半。

  从制度规则看,同样也是市场制度的创立和通行处于领先地位,滞后的是政府制度,更滞后的是NGO制度,由于NGO准入制度和监管规则的混乱,打着公益性招牌的各种赝品NGO随处可见,真正的NGO又无法健康地生长。因此,应当加快社会、政治领域的规则或制度重建,以利于促进市场企业及NGO的健康发展。

  五、30年改革开放的经验启示

  (一)坚持思想解放

  思想解放是改革开放的先导,没有思想解放就没有改革开放。思想解放就是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从本国实际出发,破除旧的教条,正如邓小平当年指出,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要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三十年改革开放的历史,也就是一部不断解放思想、不断开拓创新的历史。农村改革之初,有人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说成是搞资本主义复辟;特区刚建立时,也有人说,特区除了五星红旗是社会主义外,其余全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则长期被视为洪水猛兽,被斥之为社会主义的异端等等。如果不破除这些旧教条,改革开放也就无从谈起,也无从深化。过去、今天、未来都是如此。

  (二)开放带动改革

  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不同,中国改革在某种程度上是由开放带动的,由于“存量”不能动,“增量”只能靠外部引入,值得庆幸的是与前苏联不同,中国有着大量的华人资本,如中国港澳台及东南亚华侨资本可引入,于是有了特区及14个沿海开放城市的对外开放,引进外资的开放同时也引进了新的规则和制度,进而破除了旧的规则制度。开放使中国走出封闭或半封闭状态,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了生产要素的组合,从而提高了经济效率,实现了经济的高速增长。

  (三)坚持走渐进性改革的道路

  从边缘改革开始,逐渐向中心推进;从外部改革做起,逐渐启动内部改革,从局部改革推向全局改革等等,如从农村承包土地改革开始再到城市改革,从沿海地区改革开放起步,然后逐步推向全国等等,使改革、发展和稳定有机地结合起来。

  (四)坚持立字当头,破在其中的原则

  事物往往是新不立则旧不破。必须走替代的路子,改革就是以新代旧,否则就会散了和尚折了庙,又回到再请和尚重盖庙的老路上去。比如,发挥民营企业、民间组织的功能,就能替代政府的某些职能等等,从而促进政府的改革和转型;再如,用法治替代人治等等。

  (五)改革的主体生长先于规则的创立

  是游戏规则(创立)优先还是游戏者(主体)生长优先?在大多数领域里,似乎是游戏者的再造(生长)先于游戏规则的创立。中国市场经济体系及体制的建立似乎走的是市场主体的再造先于市场规则创建的路子,比如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先有了许许多多个体工商户——众多的分散的独立的市场主体的出现,才可能有市场经济经济及其规则的创立,才可能有市场经济的发展。同理,中国民主政治规则的创立也必然以社会(主体)的多元化为前提,如果没有多元的非政治的社会组织的出现,就不可能有民主政治。

  应当看到,上述经验既是中国式改革开放的优势,但也是问题所在,这正像一个铜币的两面一样,比如沿海先于内地开放会带来地区差别和收入差别的扩大;分步走的渐进改革会使由此而生的既得利益者阻碍新的改革;双轨制的改革会加剧寻租带来的腐败和政府的趋利化;先易后难的渐进改革会将矛盾积累和后移;类似于“先上车后补票”的主体生长优于规则创立的改革,会使改革缺乏法律法规的支撑而使法治难以推行并带来产权的无序化等等。

  六、中国改革开放的未来走势

  30年改革开放已使中国的体制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其影响力和被影响力已远超过当初设计者的预想,它涉及到境内的境外的、眼前的未来的各阶层各利益集团等方方面面的利益博弈,它的走向也不完全取决于“某一个方面”的主观愿望,改革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我认为,未来的改革可在以下三方面有所突破:

  一是产权制度改革上的突破,它包括农村土地制度和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等的深化改革,以及地权、资产证券化和衍生化、规范的人力资本市场的创立等等。

  二是非政治的NGO组织的培育和有效管理以及相应的社会领域(医疗、卫生、社保等等)的改革的突破,市民社会和公民社会的培育等等。

  三是法治上的突破,法治政府的雏形化(首先从基层公共财政做起),相对独立的司法审判权与政权的适当分离的试点,有限制的放开新闻媒体监督,进一步缩小公共领域和扩大私人领域等等。

  但是,上述改革与30年前的“一致改革”已大相径庭,它触及到方方面面利益尤其是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而不可能有一致性。动力从何而来?这是我们下一步改革所要考虑的。(袁绪程)

  (本文为删减版,原版刊登在《中国改革》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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