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奥运期间禁设气球条幅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1日11:33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文静)昨天,市市政管委下发通知,从7月20日起,禁止审批在本市设置升空气球条幅、充气式宣传装置等各类空中系留物、飘浮物等宣传设施。

  市市政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平时市民在商场、超市门口见到氢气球、空中飘浮彩带等广告奥运期间都将被暂时禁止。

  通知称,如因举办奥运会及残奥会特殊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其统一协调审批。

  奥运期间发现违规设置升空气球条幅等各类空中系留物、飘浮物等宣传设施行为的,将采取措施并移交执法部门查处。该通知有效期截至9月25日。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对话改革30年 ·新浪城市同心联动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