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瓮安死亡少女遗体返乡下葬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3日04:16 舜网-济南日报

  7月1日22时许,按照贵州当地风俗,在两声礼炮鸣响之后,已在瓮安县西门河大堰桥东侧冻存整整十天的李树芬的遗体,从这里启运,连夜送回她位于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的农村老家。记者获知,李树芬的遗体已于7月2日17时许在老家安葬。

  死者李树芬,女,汉族,1991年7月26日生,系瓮安三中初二年级学生。她于6月22日溺水身亡。由于死因存在争议,6月28日下午4时左右,瓮安县城发生了约300人打、砸、抢、烧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公安机关大楼,上万群众围观的严重群体性突发事件。

  听闻李树芬遗体运回老家,记者一行由瓮安县城驱车赶往雷文村。这是一条长达30多公里的道路,其中柏油马路10公里,坑洼不平的盘山弯路20公里,单程至少需要两个半小时。途中,记者看到七辆牌照开头为“贵J2”的越野车,护送李树芬的遗体返乡。

  7月2日零时39分,记者一行抵达雷文村李树芬家中,她的遗体已装殡至一口新的木制棺材内,外披一层塑料膜,放在老家天井内。当时下起大雨,紧邻天井的屋檐下,挤满了村民与负责现场疏导的地方党政干部。

  玉华乡政府一位现场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政府与死者家属的善后工作已基本协调好,李树芬的遗体将尽快入土为安。在现场停留约半小时后,当地警方即“护送”记者一行离开雷文村。在整个过程中,记者未遇到李树芬的直系亲属。 据《贵州都市报》

贵州瓮安打砸事件

瓮安死亡少女第3次尸检结果数天后公布

导读:6月22日,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17岁初中学生李树芬被发现死于河中,公安机关作出“自己跳河溺水身亡”的结论引起不满,最终导致6-28群体性暴力事件发生。事件参与者放火焚烧了该县县委县政府大楼和公安局大楼,百余名警察在事件中受伤,50余名事件参与者被警方控制。

死者及当事人简介

  • 受害人:李树芬,女,汉族,1991年7月生,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人,瓮安三中初二学生。父亲李秀荣,母亲罗平碧,均为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村民。
  • 被指凶手:陈某,男,1987年6月出生,汉族,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人,在瓮安县纸厂打工。其父母均为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村民。
  • 被指凶手:刘某,男,1990年1月出生,汉族,与陈光权为同村人,现在瓮安县纸厂打工。其父母均为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村民。
  • 被指凶手:王某,女,1992年7月出生,汉族,瓮安县三中初二年级学生。其父母均为瓮安县天文镇贾家坡村贾家坡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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