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广州查处大宗外企欠税案查补亿元税款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3日15:30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记者严丽梅、通讯员地税宣报道:为了震慑涉税违法犯罪,维护税法尊严,优化税收秩序,广州市地税局昨天向社会公布了三起典型涉税违法案件。这三起偷税案件的“主角”分别是:广州穗南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海珠区鑫之泉宾馆、最佳拍档广告公司。 穗南房产公司偷税案 2006年6月,广州市地税局接到群众举报广州穗南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涉嫌偷税的线索。该案也是荔湾广场业主集体上访、投诉、举报的案件,致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另外,广州地税稽查部门自1998年已先后三次对该公司进行立案稽查,累计查补税、费、滞纳金8600多万元。但是,该公司屡查屡犯,税收违法主观性较强,查处难度大。 为此,广州市地税局成立了专案组,经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税收违法行为:一是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少缴税款;对出租商铺、出售商铺取得的收入未足额申报缴纳营业税和堤围防护费;对拥有的房产未足额申报缴纳城市房地产税。其中,2002-2004年间,该公司每年偷税金额分别为:373万元、417万元、244万元,偷税比例分别达到54%、27%、84%,涉嫌构成偷税罪。 2008年1月21日,市地税稽查局向该公司发出《税务处理决定书》,共查补税、费、滞纳金合计1618.52万元。截至2008年4月底,该公司尚未补缴入库上述款项。5月4日,市地税稽查局以涉嫌偷税罪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市地税稽查部门介绍,广州穗南房产发展有限公司案是广州市最大宗的外资企业欠税案。不仅查处时间长,累计查补额在广州市外企中也迄今最高,从1998-2007年,市地税第一稽查局四次对该公司的税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合共查补1.0261亿元;先后三次拍卖该公司位于荔湾广场的1.63万平方米商铺抵税,共成交8194万元。目前累计追缴入库9373万元。 海珠区鑫之泉宾馆偷税案 海珠区鑫之泉宾馆偷税案是一起由刑事案件线索牵出的税务违法案件。公安机关在侦查某宾馆内发生的5名男子涉嫌强奸抢劫案工作中,发现并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不法宾馆涉嫌偷税的线索。 经核实,2007年2月28日至9月30日间,该宾馆的经营收入合计64.9万元,但在财务账册登记及申报应税收入只有5万元,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为此少缴应纳税款,偷税额合计3.2万元,占应纳地方税额的92.21%。在公安部门侦查期间,该宾馆应补缴税、费、滞纳金、罚款共计50665.48元,已全部执行入库。 最佳拍档广告公司偷税案 2007年11月初,广州地税稽查局收到最佳拍档广告公司涉嫌偷税的举报资料。经查实,该企业存在现金形式收取收入,隐瞒大量营业收入的行为。广州地税稽查局给予该企业应补税款2倍罚款,对企业作出应补税、费、滞纳金、罚款共52多万元的处理,目前已全部执行入库。 □税法知多点 偷税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偷税行为达到以下两个标准之一的构成偷税罪:一是数额标准,即实施偷税行为,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构成偷税罪。多次实施偷税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二是“两次行政处罚标准”,指两年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发表评论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