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对城管协管员轧伤瓜农进行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4日20:08 中原网

  中原网讯: 7月3日,金水区花园路街道办事处发生了城管协管员轧伤瓜农事件。事件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区长助理许贵舟任组长的联合调查处理小组。经认真调查和研究,处理意见如下:

  一、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城管协管员王涛、邢小葵属直接肇事者,予以辞退;区执法局第五中队执法队员张建强在该起事件过程中带队执法,负有直接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花园路街道办事处城管科长李玉兰疏于管理,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花园路街道办事处主管城管工作的副主任王静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区执法局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高学峰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有关肇事人应承担的其它责任,已移交交警部门正在调查处理。

  二、妥善做好受伤瓜农救治和善后工作。受区委书记、区长(因公外出考察)委托,区长助理许贵舟于7月4日到医院看望和慰问受伤瓜农;花园路街道办事处派专人到医院护理,协调医院及时进行救治,伤员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由办事处足额预付,保证治疗效果;考虑到瓜农的实际困难,办事处决定在西瓜销售和生活照顾方面给予积极帮助,正与瓜农进行协商。

  三、切实加强城管和执法队伍管理。为充分吸取该事件的教训,决定立即在全区城管系统开展文明执法主题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队伍的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意识,举一反三,坚决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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